投资公司有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公司不是我打理。纯属挂名法人。。岳母打理。岳母欠下投资公司债务。投资公司现在找我,岳母当时拿我的身份抵押,而我现在不是法人。岳母是法人。岳母人找不到。投资公司说我是担保人,可我没签字。也不认识他们这帮人。我该怎么办。。。求救??
公司现在是一人有限责任。在知道岳母出事后, 立即更改她名下的,我也不知道我是什担保。应该属于公司财产吧。这事我本身没参与啊,是我岳母把我以前的一些资料提供投资公司了。人保的又会有什么不妥? 他们那些人手上有手续,他们不起诉,来骚扰。我怎么面对。
追答1、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无过错则无责任。你当初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岳母办公司,本身就应该遇见到某天会承担责任。在这件事情上你存在过失。
2、
如果对方能证明你岳母当初在借款时滥用公司人格,那么公司人格在法律上将被否认,也就是说即使公司的钱不够还,到时候依然会让相关个人来偿还。你是当时的
公司法人,即使是名义上的,也要为你的过错承担责任。一旦公司人格被否认,你将被债权人追偿。你只能再找你岳母追偿。出事后不论你岳母是否同意,你们将公
司法人代表更改为她的名字,不影响债权人向你追偿。当然这是在公司人格被否认的情况下。若公司人格未被否认,公司财产赔完就算了。
3、人保是指你作为保证人,一旦债务人无法到期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你履行当初约定的保证责任。人保是相对于物保而言的,物保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用一个东西作为担保物,如若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就该物享有优先受偿权。这个东西赔完了,责任也就消灭了。
4、你当初既没在担保协议上签字,也没授权你岳母签署担保协议的话,如果存在这样的保证协议,那么这份保证协议就是无效的。
5、现实中有人办公司就会去农村借农民的身份证去注册公司,稍微给点钱农民就同意了。这些人为的就是,将来的某一天逃避责任。没想到,你连点钱都没拿到就做了冤大头。
5、他们不起诉,你就不搭理他们呗。投资公司遇到这样的坏账也很头疼的。当然最苦恼的就是你了,好好的一个家人,最后不知道要怎样收场了。要记得,犯错的是你岳母,不是你妻子。
这个只是参考。你别怕麻烦,强烈建议你去律所咨询下。听听律所的意见。
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