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继承,对方不配合提供过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可是法院给我说判决的是继承但是没有写过户,如果想要得到自己的那份必须从新起诉,还有没有天理,我去房管局,可是房管局说只要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就可以给他们协助执行类的,公告撤销以前的房产证,我现在到底该怎么办!难道手里拿到了一张白纸?法院判决已经判给我继承了!难道找公家办事这么难?或者说法院就这规定,市房管局的事吗?对方不会提供给我房产证去过户的!怎么办怎么办?
可是法院不给强制执行。说已经判决了继承,没有判决继承过户!这是执行庭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