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包裹,快递员非要我先签字后看货,我强行的拆开看了看,他还非跟我说不签单不让看的,下次你要这样我就不会给你货,我说我一直都是先看货后签单,法律有保护,他说他们公司规定,我说公司大还是法律大,后来他急着要送别的货走了,临走时还给我甩了一句,下次有机会你看还会不会拿到货。
后来我回家打投诉电话,里面的人也说这是公司规定,我又说是公司大还是法律大,你们公司敢公然违抗法律,他的理由是签单外包装完好,才能看货,我说万一里面东西有损害,外包裹好有用吗,他说,签单外包装完好就可以当着快递员的面打开看,我说我签完单他拿着就走了怎么办,就算他不走,有我签的名,回到公司还能把责任推给我。详情单背后契约条款第九条写的“业务员在收件或发件人在场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开箱验货确认内件和按照规定拒绝本次收件服务”;其实我以前网上买东西也都是先签单后看,后来我得知有针对快递这点有法律保护,收货人有权先验货后签单,我才敢跟他们辩论的
有没有懂法律的人士过来帮忙看看,到底我们俩谁做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