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我提了辞职,公司说要我赔偿经济损失,合理合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

2012年7月份,我与公司A签定了劳动合同,以外派的形式到公司B工作,已经过了试用期,现在觉的工作不是很合适,昨天就向公司A提了辞职,可是公司A不批准,说至少要工作满3个月才可以辞职,现在走得赔偿公司A的经济损失,请问公司A的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还有接近一个月工资没发给我。
辞职报告可以通过邮件发到公司HR吗?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队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有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符合以上条件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刚应当承担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
你现在已经过了试用期,是不是签了劳动合同了?如果是你应该提前30天书面形式申请辞职报告。

一般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的费用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的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第二个问题。工资的问题
有点长,打字好累
《劳动法》第50要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劳动取醣,依法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以各种方式克扣拖欠工资报酬,都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行政处罚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以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金的总额的1倍到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后面还有好多情况,太多,不打了,只找合适你的)

3.你是劳动外派,说真的,劳动关系复杂,也许你做得好,但是在外派人员永远和他们正式员工有区别的。做得好做得差,也许人家不开心,就会不要你还不知道为什么呢。
你好好看看你的劳动合同,有什么约定,是不是约定了试用期过,如果正式工作不超过3个月的赔偿金是多少,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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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2
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即可辞职。
你保留好你接到通知义务的证据就行了

你直接仲裁,肯定赢,不用担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2
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但现在想急辞工,公司会扣我多少钱,公司把我们提起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不扣钱; 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按合同赔偿; 请
第3个回答  2012-08-02
即使签定了劳动合同,也可以相互解除,你只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申请就可以,满一个月即使公司不批准也可以走人,不需要赔偿任何经济损失。具体可以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最好是邮件加书面,记得存档。
希望可以帮到您
第4个回答  2012-08-04
那就请他们拿出经济损失的证据
第5个回答  2012-08-02
首先看下你的单位有没有一下情况,有人单位有下列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支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已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这个一般都不会)

你的合同上面有约定完成特定任务或者时间吗?如果约定了可能对你有负面影响。
其实公司说你带来了经济损失,这类事情举证很麻烦,公司未必会真的希望到仲裁那一步。
第6个回答  2012-08-02
劳动者不需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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