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还要开假条吗

工伤后 身上还有医院器械 属于每月定期去检查的,现在公司要求要开假条.
但是医院不给我开了,,,,,,,
怎么办?
1 在连续的工伤治疗中 这个假条要必要开吗?
2公司以这个做为发不发我的工资的借口 我应该怎么做来维护我的权利和利益 ?
出院诊断上面写着 医疗器械要带上半年 但是现在还没有到半年 ,

第1个回答  2012-08-01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第2个回答  2018-07-28
需要,如果是住院需要在出院时提供出院小结,非住院时间需要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请假。
第3个回答  2012-08-01
应该开,要不怎么证明你是否无法工作了呢?如果你已经好了,或者能简单进行一些工作了,最好要求单位安排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而不能就是不上班。
第4个回答  2012-08-01
不用开假条了,公司的做法明显不当,如果以此扣钱,告他没有商量。
第5个回答  2020-04-08
上面这些问题,那位大神帮忙指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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