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朋友借钱不还了怎么办????????

我在20150428的时候借了30W给家乡的老乡,他人在外地所以是他妈妈借的,他说是拿去开店子做生意,当时有写字据,字据什么也都是他妈妈写的,每年1分5的息每年到时间还息,本钱随我想要了就给,昨天按规定到了还息的时间我打电话给他妈妈,结果他妈妈说他做生意亏了,什么钱都没有了,我们的钱也还不了了。他人在外地有2套房子,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拿他的房子做抵押吗?我该怎么追回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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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关于借款合同,只要您有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借条等证据,在到期对方不还钱时,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借款以及利息,具体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
2.您是不能拿对方的房子做抵押的,因为抵押合同应当在订立主合同(借款合同)时做出,在对方不能偿还债务时,您是不能再做抵押合同的。但是法院在执行的时候可以将对方的房子拍卖来偿还您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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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18

这个人的忘性好大。我应该怎么提醒他跟左手学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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