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 房子内的设施坏了应由谁负责维修 法律方面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及时检查、维修出租房屋是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来承担维修义务,否则出租人有义务检查、维修房屋,保证房屋符合合同规定的用途。对于承租人增添的附属设备,双方也可以约定由谁来负责维修。如果是因为出租人不及时修复房屋,没有尽到检查和维修的义务,从而导致房屋发生倒塌或者其他破坏性事故,并且给承租人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的,出租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9
一般情况下是由房东承担维修,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未按照相关要求使用设施,这种情况由你来维修。相关依据为合同法220、219等条款。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09
谁弄坏的谁负责维修 ,如果租户来之前就坏了 ,房主负责维修 。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0
  房房屋租赁双方签定租赁契约后,双方都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并享有一定的权利,包括:
  承租方:
  享有按租赁合同所列的房产范围和租赁有效期内的合法使用权;对承租的房屋,按规定要求房产经营者进行修缮;对房产经营者(房屋出租人)有监督和建议权;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继续承租或购买的优先权。
  应尽的义务有:按期交纳房租;不得私自转租、转借、转让所承租的房产或改变房产的用途;妥善保管、爱护房屋的装修及其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房产租赁的政策和规定。
  出租方:
  享有按期收取租金、对承租方有监督检查的权利;承租人有违约行为的按照规定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产并依据法规进行处理的权利;阻止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应尽的义务有:保证承租方的合法使用权;按照合同规定的修缮范围维修房产;宣传房产有关规定。
如果设施因使用造成损毁,由承租人修,如果系房子的附属设施由出租方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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