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驾驶一辆龟型电动车由北向南行驶,一辆载重型电动车突然左拐欲进入一工地,见到我过来,突然停住,当时路不到4米宽,他的车已经占了一半路面,我当时车速大约40公里左右,马上刹车,但还是撞了上去,撞在他车的正正中间,他当时倒在地上,脚扭伤但未骨折,脚面划了一道,没有其他明显的伤,躺了半分钟他就自己爬起来了,我因为直至撞到他没有翻车所以没有受到伤,但由于车型不同,他的车外表看起来损坏较我车严重,只是大梁弯曲,而我的车因为是踏板车类型,外面包了一层壳,里面的损坏不易看出,后来他说车修不了了,要我赔一部旧车的钱,后来又降至300元,因为我还是未成年人(15岁),当时怕报警还要处罚,所以就私了,后来叫我爸来谈,,叫了一个修理师傅来检查了一下,说我的车前叉避震全部报废,前面面板也撞烂,修大约要500元,而他的车才用200元,而我爸由于不深入了解现场就赔了200元,后来我的车拉去修理,但由于没有比较合适的配件以至于车修了几个小时才勉强能开走,这也已经花去了300多元,而且前车制动也因为前叉不完全匹配而不能使用。由于当时我撞到他时很紧张使脑子一片空白,现在,我仔细想了一下,他左转时未避让直行车,还停在路中间,分明是故意让我要撞上他的,觉得赔钱有点冤,应该是他赔我钱。
请专业点的朋友帮我分析一下(如图),责任应该如何划分?钱应该是谁赔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