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我70%别人30%我可以申请公伤陪尝吗。

如题所述

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伤害、或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则构成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重合。

一、交通事故工伤的定义

交通事故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交通事故伤害。

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需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受害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是受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与其职业活动有关;三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伤害。

二、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

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三、不得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或在工作中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四、交通事故工伤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分别向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支付费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支付全部费用。

因此,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义务主体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

在上下班途中或工作中,职工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的,用人单位和机动车方都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是交通事故工伤的赔偿义务人,侵害机动车方是人身损害赔偿义务人;受伤的职工既是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权利人,也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

五、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的程序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1.用人单位应当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一种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而言,是一种权利。用人单位有可能因工伤保护意识淡薄、法律认知错误、工作人员疏忽失职等原因,而怠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错失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机,从而影响员工或者其近亲属的工伤权益。更有甚者,有的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为本单位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为逃避工伤保险责任,就会故意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均有权直接向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此可见,将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列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是对受伤害职工权益的进一步保障,也是对用人单位漠视、甚至侵害职工保险权益的必要防范措施。

用人单位未在交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即用人单位应当负担职工所应享受的全部工伤待遇,包括已参保职工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部分。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坚持“先打赢官司后收费 ,不成功不收费。

(二)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机构及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机构为统筹地区的保险行政部门。按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交通伤害事故的,由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三)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1.工伤事故的通知

劳动者发生交通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交通事故伤害后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自交通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有权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四)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五)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限内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六)工伤认定申请的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七)工伤认定的期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八)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处理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3-21
在上下班途中,驾驶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占主要或者完全责任的,是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的。即使申请,劳动部部门也不会审核通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4-26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的规定,己方主要责任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第3个回答  2016-03-3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对于您这种情况,70%算主要责任,因此无法再认定为工伤。
第4个回答  2016-04-07
【上海筹胜法律咨询】为您解答,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企业应该赔偿的。

...请问对方赔付了70%的费用,还有30%我可以报工伤和社保吗?
不可以了,有了第三方就可以用社保了,如果是上班路上出的事故可以休息,但是不给报销了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一起吗?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一起主张,员工在上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责的,可以视为工伤,这样其向事故肇事方索赔后,还能办理工伤赔偿,两者并不冲突。申请工伤赔偿,应当先进行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一起吗?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如果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在申请工伤认定和享受待遇时,劳动者需要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上班途中出车祸我一半的责任,对方车全险赔偿后我还可以申请工伤待遇
1、上班期间出车祸,对方全责,按照交通事故赔偿。2、同时,这种情况也是工伤,公司应该按照工伤赔偿。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上下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能一起赔吗
不可以。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上下班交通事故,先等跟对方的赔偿协调好了再看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医疗费是要看责任大小的,对方全责,那么医疗费全部着对方,工伤保险不支付,如果对方主要责任,那么按照比例对方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支付医疗费。是不可以双重享受的。你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是要提供道路交通事故...

自己上班的途中发生车祸单位需要赔付吗?
在上班的途中发生车祸,如果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话,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那么根据地方法律的不同,第三方赔偿不足工伤赔偿标准的情况下,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各自补齐各自承担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可以主张公司赔偿吗
可以向雇主主张赔偿,雇工下班途中出车祸属于法律上的雇佣关系,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分析雇工下班途中出车祸属于因公受伤责任原则上由雇主承担...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对方的保险赔偿了误工费和医药费!我还可以申...
可以申请工伤。既符合工伤又符合交通事故赔偿的,受害者可以申请其中一种予以赔偿,也可以申请两者赔偿,但是两者的赔偿不能超出损失总额。除非是死亡赔偿金,不会受总额限制。

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对方全责~对方的保险赔偿了误工费和医药费!我还可以申...
可以的。交通事故、工伤竞合,前几年实行补差,根据《合肥市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规定,是可以双赔,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

上班途中交通事故工伤怎么理赔
律师解答: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外,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