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广州市白云区, 急需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海绵产品类。
以下两种税收问题:
一、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税收问题。
经营规模:无生产厂家。一个经营。
目的性: 做网络生意,开通网络平台需要营业执照。
需用开17%增值税发票。
二、经营范围:批发销售税收问题。
同上
以上问题急需解决,请诸位帮忙,谢谢!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以上公式我有点不太明白,请再指点,谢谢!
1、销项税额=销售额×17%,销售额是指销售货物向购买方收取额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如果所取得的收入为含税收入。则不含税收入为=含税收入÷(1+17)。
2、进项税额是指购入商品时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增值税实行以票抵税的制度,除购入商品外,支付的水电费、购入低值易耗品等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上注明的税款均计入当期进项税额,购入存货时所支付的运费取得合法的运费发票的,可以按照运费发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金额依7%计算进项税额计入当期进项税额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