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接收到法院传票,物业公司告我们09年取暖票没交,但是我们的取暖费一共是12000多元,我们当年是和物业公司协商,交5000元做为09年的取暖费,(因为温度不达标,每天就13、14度),所以我们这边的店铺一起去找物业公司,有的交4000,有的交5000元,有的交6000元!传票上写一分没交,可是今年却来告我们,说我们一分没交,有的店铺压根就拒收传票,我们接收了,因为我认为这个传票是必须的收的,但是我想问,当年给我们开的发票已经丢了,毕竟已经过了两年了,打电话给物业公司经理,他说他那有压根,我想去找,但是我怕我去找,他们把压根销毁怎么办?请懂法律的告诉我一下,我该怎么做?谢谢~!
收到传票后,要先确认是不是自己的传票?如果不是,不用搭理。如果是,必须及时联系律师或者法官,进行阅卷,了解自己被起诉的理由,并准备应诉材料。如果不去开庭,将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后果很严重。
辨别传票真伪 1、谨防语音电话通知传票 因为法院打来电话通知 领取传票从头到尾都是人工的 2、凡自称是法院的来电 要求提供银行账户、 密码等个人信息的 小心!都是骗局!
嗯,我就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对吗,得用什么手续,我不用直接去面对物业公司的人去查发票对吗?
追答你自己去查人家不可能给你查的,你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的申请,说缴费单据在物业公司,请法院去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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