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之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是20~200万

如题所述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是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据。意味着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被刑事拘留。数额数额是20~200万 ,属于特别巨大,所以你说的罪行属于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目前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刑。具体结果,还要看具体案情和律师辩护情况。
事关重大,建议尽早聘请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可以进一步联系咨询。追问

那如果毁坏财物是老板交代的呢,但是没有证据,另外是农民工!先已被刑拘在看守所,本人应该怎样做?

追答

如果毁坏财物是老板交代的,就构成共同犯罪。都会被追究责任。本人应该想办法聘请律师辩护

追问

现在能不能取保候审,还有就是判完刑可以保释吗,请律师的话是开庭的时候,还是现在就应该请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09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造成他人损失5000元以上,为本罪的追诉起点。
你说数额造成他人损失在20万元以上,那么这个属于数额巨大,根据刑法275条的规定,那么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61条,是刑事拘留的规定条文。
一般理解为,某某因涉嫌什么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61条,予以刑事拘留。追问

那如果毁坏财物是老板交代的呢,但是没有证据,另外是农民工!先已被刑拘在看守所,本人应该怎样做?

追答

如果是老板报案,那么也有要证据能够证明,这个损失是由农民工故意造成的。现在只是被抓去调查。具体造成了多大的损失,公安机关在调查的过程中,会进行价格的评估。
主要是看,当事人是否是故意造成的,以及损失评估后的数额。
具体情况不清楚,无法确定该怎么做。说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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