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书,辞职可以拿到工资吗

我在一家私企印花厂上班。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商议。工资每月押300累计到年底结清.我要回家提前1个月辞职(也是口头的)的。现在不但不发被押工资。还要在当月的工资里扣去百分之二十五。我能拿到所有的工资吗?望高人指点,拜谢

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克扣或者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
1、拖欠的工资
用人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拖欠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2、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5-08
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即应足额支付工资。单位聘用劳动者时扣劳动者押金、不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时扣发工资,都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单位如果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单位即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只要你能证明你在该私企工作(比如能够提供工作服、工作证、工作牌、在私企上班的照片、追讨工资的录音等证据),劳动局就会支持你的合法请求。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1-05-08
您好!
只要有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即可,如单位不发工资可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注意搜集以下证据来维护自己权益: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5-0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5-08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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