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没工作还带着孩子能要经济赔偿吗

如题所述

  1、离婚后女方没工作还带着孩子索要经济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如果在离婚时,男方属于婚姻过错方,女方可以要求过错赔偿;
  3、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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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1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不能要求精神赔偿了,但是可以相求他多给点抚养费。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婚姻有风险、结离须谨慎!
第2个回答  2011-05-01
可以索要抚养费。
第3个回答  2011-05-01
孩子十八岁以前男方是要支付抚养费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5-01
起诉索取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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