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与自行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今天中午,我骑电动车由东往西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左侧的机动车道路上,前面有个20岁的女孩从非机动车道上从北向南拐,我在后面按喇叭,她说没听见,就与我发生了右侧碰撞,我当时在她左侧,我车子右边的碰坏了。
后来我和她去医院做了一个CT,医生说没事,但是她家长坚持住院观察,现在住院了,所有费用都是我支付的,已经700多了。
我就想知道到底是谁的责任?我答应给她修车,车店主说不超过25元。我现在还没付,但是我的车子也碰坏了,想不通,出钱很不顺!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关键是看双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的原因上承担的主要因素和双方遵章守纪的行为。你骑电动三轮车穿过马路,是否遵守交通规则,对方面包车是否是在正常的行驶路线上和行驶速度中,谁违章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
对于你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因为交强险政策的实施,因为双方碰撞,机动车多多少少一定会有责任,有责任就需要在交强险的范围内给予全额赔偿,所以,如果非机动车一方的损失不是特别严重,一般情况下,由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更有利于事故的处理。对受伤者、肇事者和交警队都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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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好,你应当报警,由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划分双方的责任。追问

对方已经报警了,但是今天早上让我去给她结算医药费200多,我和家属上班都很忙,没有时间,中午来了她一个亲戚,说先让我垫付医药费,负责给她修手机,自行车,以后再有事再找我,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追答

你可以暂不垫付,待交警处理完毕之后再根据具体责任向对方赔偿,毕竟对方也负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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