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屋共有权保持证》的意义?
我奶奶过世后留给我爸爸一份《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房屋共有223平米由几个人共同拥有,我奶奶也拥有一部分.
请问1我爸爸能继承吗?
2这个房产不经过我奶奶同意,其他共有人能卖吗?
3假如已经被卖,我爸爸该怎么办?(该地段房价已经很贵了卖1万一平米了)
4房屋共有权保持证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意义?
请专业人事帮忙解释一下 !万分感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
我奶奶那所有的证件都给我爸爸了有房屋管理机关发放的证件!公证处房管局公章都有!
由于06年奶奶病重走的比较突然! 也没有什么遗嘱!
只有一份95年写的一份公证书还是委托书 · 里面是这样写的 房产由张某某全权处理(张某某是我奶奶的大姐), 请问对我爸爸继承有影响吗 ? 谢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
我奶奶那所有的证件都给我爸爸了有房屋管理机关发放的证件!公证处房管局公章都有!
由于06年奶奶病重走的比较突然! 也没有什么遗嘱!
只有一份95年写的一份公证书还是委托书 · 里面是这样写的 房产由张某某全权处理(张某某是我奶奶的大姐), 请问对我爸爸继承有影响吗 ? 谢谢!
有遗嘱,而且是经过公正的,那主要看遗嘱的内容是什么。效力上公正的那份遗嘱效率很高的,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申请法院撤销。具体情况可以向律师咨询。呵呵,我现在还不是从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