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校大学生,读的是审计专业,以后想从事审计工作,不知从事审计工作用不用考一个什么证才行呀?
就好像:从事会计工作必须有一个会计从业资格证一样,需要不需要?
如果需要的话要考一个什么证呢?
谢谢您的回答。
另外:我门审计专业已经学了两年半会计,会计电算化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已经考试并且通过了。
从事审计工作需要考证,考一个审计师职称证书的证,审计师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审计师,中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会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审计师职称证书考试内容:
1.初、中级:《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高级: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审计师考试是指审计师的资格考试。审计师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省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用印的成绩合格证书。
中、初级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相应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审计署联合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审计专业中级资格的外语要求另行规定。
审计署、人事部成立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取得审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审计署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的继续教育。
参考资料:
从事审计工作需要考审计师证书。
审计师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审计师,中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省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用印的成绩合格证书。
审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
扩展资料: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参加高级资格评价考试人员应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 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审计师考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从事审计工作用没有一个从业资格证书,但是从事审计需要技术方面的考试,初、中、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审计师是专门从事检查并进一步证实公司会计账目和报告的正确性、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的专业人员。审计师是公司的高级职员。一个公司可以有一至数名审计师,其任免权在股东大会,任期由公司法规定,可以连选连任。如果在股东大会上没有任命新的审计师,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把该情况通知公司的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任命审计师来填补缺额。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以罢免股东大会任命的审计师,并在必要时,任命新的审计师。
考试方式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广东省人社厅用印的《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审计署用印的成绩合格证书。
(一)考试方式
1.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
2.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的《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科目题型为综合性分析试题,题量为8道试题选答5题,每道题20分。
(二)考试内容
1.初、中级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宏观经济学基础、企业财务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法律;
《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方法、企业财务审计。
2.高级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研究;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审计理论研究,审计技术方法。
考试题型
根据《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题型调整的通知》(审考办字〔2007〕4号),自2007年起,“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将取消混合选择题和判断题,仅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分析题(或案例分析题),总题量与往年相当。满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1.单项选择题,共30道,每道1分,从四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一项正确的。
2.多项选择题,共20道,每道2分,从五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四项正确的,全部选对得满分,在无多选、错选的情况下,选对一项得0.5分。
3.综合分析题(案例分析题)(“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科目为综合分析题,“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为案例分析题),3个案例,每个案例包括5道小题,每小题2分,从四项备选答案中选出一项或多项正确的,全部选对得满分,有多项答案的小题在无多选、错选的情况下,选对一项得0.5分。
报考流程
一、流程: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考生提出申请,单位审核批准后,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二、方法:
考试原则上采取集体报名的办法,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本人近照3张,到单位人事部门申报;各单位到指定的考试中心统一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和《审计署考试报名卡》,分别交由报考者填写,由单位对其学历、资历进行严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各单位的经办人持报考者的上述资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考前资格审查及报考手续。
考试时间
每年10月下旬的第一个周末或10月中旬的最后一个周末。
2010年度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24日举行。
2011年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16日举行。
2013年审计师考试时间:10月13日。
合格标准
根据以往考试经验,预计2012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两个级别考试合格标准:《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科目为60分。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考试制度
对于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和中级(审计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制度实行后,不再进行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按规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担任相应审计专业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择优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