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必须放在户口所在地吗

如题所述

  不是:当事人的户口、档案是可以分开存放和迁移的,两者不存在因果关系,并且两者分属于不同的部门管辖:
  1、迁移(存放)个人档案的,必须迁入地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与社保部门同意接收的,才能迁移;
  2、而迁移户口的,必须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同意接收,并且当事人能交验迁移户口需要的证件、资料,符合当地的户籍迁移政策(如:婚迁入户时的结婚年限等)的,才能迁移;
  3、当事人可以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后,再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迁移户口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婚迁入户(双方的结婚证)、积分入户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0-06

不一定。

如果毕业的时间在两年以内,那么档案可以继续存放在学校里。毕业的时候,学校会给学生两年的择业时间,在两年之内找到工作可以把档案转走,如果两年之后依然没有去学校提档的话,那么档案将会被学校打回户口所在地

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把自己的档案拿在自己的手上,档案转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人事档案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如果单位没有人事管理权,或者是不想把档案放在单位里,那么可以考虑把档案托管在人才中心里。各个地区的人才交流中心,都是有专门的人去管理的,所以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的档案存在地。



扩展资料:

一个人只要需要工作、需要生活,就离不开与社会上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打交道,建立起个人档案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社会的需要,更是一个人在社会上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这是单位或企业了解一个人的重要手段。

没有档案的人当然就不便于单位或企业了解自己,对个人是肯定不利的。存放和保管好当然是一个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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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2
如果你的户口是放在人才市场的话,那户口和档案是必须一体的。如果你的户口是拖挂在你工作所在地的亲戚处的话,档案就可以自带,放到哪里都行;如果你户口是在单位的话,人事档案也必须在单位的。如果户口是在原籍的话,那你的档案也是自带,放到人才市场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21-09-06

档案不一定存放在个人户口所在地。

    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地

    如果你大学毕业后,入职的单位没有资格接收你的档案、你是自己创业、暂时不准备就业,那么你的档案一般都是从学校调回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存放。

    档案存放在其他地方

    大学毕业后,你入职的单位具备档案存放资质,那么你的档案就会从学校调动到单位存放。而不会寄回你的户口所在地。

所以个人档案是否存放在户籍地要根据个人的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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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11-01
1、档案不是必须要和户口在一起的。

2、档案在社保部门主要作为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参考(主要对92年前参加工作的那代人作用比较大),对于我们这一代来说基本上各地都是以社保缴费年限认定工龄的。

3、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办法,档案可存放在户籍地人才中心,也可放在工作地人才中心。从使用方便的角度来看,建议你存到工作地人才中心(区或市人才中心)即可。没有理由拒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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