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今年毕业,然后如果在毕业前没有找到工作的,户籍档案会打回原籍。请问1、打回原籍是打到哪里?具体是原所在市的区县,街道办?派出所还是哪里?2、目前有一些户籍档案托管机构来学校做一些接受,但是我就是本市人在本市上的大学。如果不找这些托管单位托管档案的话,毕业之后我的档案会有什么影响?3、那个干部身份有啥用?是不是只有那种托管单位才能给办?ps:户籍在直辖市。而且毕业时学校不给保留户籍档案……问题比较琐碎,请逐条详细说明一下,因为这个东西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