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看购房时候签署合同时间和支付首付款时间,以及和结婚证时间的对比。不看房产证时间。
所以,如果是男方婚前签署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项,只登记了男方一人名字。那么住房产权就属于男方婚前取的个人财产。
女方的权益是领取结婚证起双方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
《婚姻法》司法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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