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账单日是每月23日 还款日是每月10号 26日的时候还了当月的最低还款额,28号申请了账单分期

13000申请到了分期,还有10000没有申请到,申请结束后来短信告诉我让我在10号前还清剩余没有申请到分期的一万,请问这一万还可以分期换款还是要一次性还清

如果你的账单日是10号,你现在根据你的账单金额申请了账单分期,那么我给你举个例子让你比较好理解。
假设你5/10结出全部应还款金额10000元,最低还款额1000元,你在5/11-5/30之间可以申请账单分期。你要是申请了9000元的分期金额(账单分期的申请金额最低为500元,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建行规定的其它交易)的90%。)。
那么在5/30前你还了剩余的1000元(10000-9000),这期账单就算全额还款了,消费还是享受免息期的。如果你一分不还的话也是可以的,因为9000的分期金额相当于是还款了,因为已经还足最低还款额,所以可以不继续还款,但是当期账单的全部消费金额都不享受免息期了,银行会从你消费入账日起按天万分之五全额计收利息的。
然后在6/10第一期的分期金额和手续费就会入账了。以后每期分期也会入账,你只要在最后还款日前进行还款就可以了。如果按时全额还款分期和消费一样享受免息期;如果没有全额还款,分期和消费一样要从入账日起按天万分之五全额计收利息。追问

您就告诉我 没有分期到的那部分钱是不是需要一次性还清还是可以继续还最低还款额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