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内容结构为:
1、标题: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
2、首部: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3、正文: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和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4、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
扩展资料
例文:诉讼委托书
委托人:王××,男,汉族,1957年3月17日出生,××省××市人,××市××公司职工,住××市××路××号
委托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受托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委托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代理人:张××,××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事项:在我与张××遗产纠纷一案中,委托代理人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起诉、出庭、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参加调解,进行和解。
代理期限:至本案审理终结时止。
委托人:王××
二○○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