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期房付了首付只草签了合同,没签正式合同,半年后才通知我们办贷款签正式合同,这合理吗?

开发商有4月份拿到预售许可证,5月份我交了首付草签了认购协议,并且通过开发商提供的贷款银行再三确认可以办贷款,结果到了12月份才通知我们签正式合同,让我们去办贷款,但因为5-12月期间因为做生意办了其他贷款导致银行贷款办不下来了(5月份的时候跟开发商有阐明之后会有要贷款做生意的打算),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开发商拖半年的做法合理吗?付了首付半年后才签合同的做法合理吗?能退房吗?退房要付违约金吗?急!

第1个回答  2018-12-15
合理,这半年是不用打利息的追问

住建部不是有明文规定,除了正式合同,其他任何形式的协议都不具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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