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24
劳动法没有规定在员工离职时需向何种部门及职位的人交接,只要员工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具体交接工作应由单位安排进行,员工有义务进行配合。如单位没有安排交接则不影响员工离职,单位如拒不为员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离职手续。
第2个回答 2011-03-20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只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辞职就可以,并不需要公司同意,公司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用工之日起第二月开始公司就应当发给你双倍的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3-20
那就给公司写个辞职,如果对方不能安排交接,造成的后果有对方承担,没有签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03-20
如果不是在试用期内那么就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