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 ——积极行为可以理解为意思行为吗

积极行为可以理解为意思行为吗?比如,张三去扫地,张三主动去的,扫地是他的本意。。可以这样理解吗。。。众神求解啊!!!

法律行为中的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是两个相对的概念。积极行为是作为,消极行为是不作为。所谓积极行为就是有行动,不要求是自己的意思。比如说一个人杀人了,就是法律行为中的积极行为,因为他有杀人这个动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消极行为则是指不作为,比如说某公安机关有立案侦查的义务,只要有人报案,经查属实他们就应该连立案侦查,如果不立案侦查,就构成渎职,就是消极的行为,即不作为,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希望对你有帮助。追问

那意思行为呢?杀人是他想要表现出的行为吗,如果是,我是不是可以吧积极行为理解为意思行为、消极行为理解为非意思行为呢

追答

你说的是意思表示吧????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意思表示和实际行为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能这么理解。意思表示的意思就是表达某个犯罪想法,比如说小李说他今天想杀人,小王发表说说他明天抢银行。但是仅仅只有意思行为不构成犯罪。

追问

书上写的是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有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比如说拾得遗失物,我的理解就是,不出于本人意愿的,也就是非表示行为。。。无作为,也就是消极行为,,,所以我就很纠结非表示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积极行为是不是一个意思。。。至于你说的实际行为,书上没说,我也不太清楚

追答

很简单,消极行为是因为有义务而没有做从而被追究责任。而非表示行为是没有义务而获得义务,因此被追究责任。
消极行为的义务在没有行动之前就有了,
非表示行为实在有了行为之后才有的义务。比如拾得遗失物之后有发布公告送还的义务,如若元主人要求返还,而被拒绝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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