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别人了一个耳光 对方报警了 警察让我交了1000元押金,说让我们明天在来,解决完了在把钱给我,说交押金就是怕我不去。 我现在怕的是 对方要是拿出什么看病收据说让我拿钱,我该怎么办。就是要癞我 讹我。说什么头疼。因为我只是打了一个耳光 没打坏也没打出血,根本没必要给他拿钱,我不拿的话,警察要是从押金里扣该怎么办??
我想知道 如果事情真的像我想的一样发生 我该怎么办 怎么解决
可以由公安机关调解处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2、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你打了人家,人家有权利请求你承担侵权责任,并不是你说的懒你讹你的问题。你应当主动与之道歉言和,降低损失才是正道。否则,对方可以依照《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主张权利,有时一个耳光打出几千、几万的案例也是有的。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轻微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