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中关于签订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价格怎么处理?乙方延误交期怎么处理?

(甲)我方与乙方签有长期买卖合同,因一批货质量出现问题,我方要求退货并电话沟通希望乙方尽快补做一批,乙方退货后没有再送货,而是传真一份单价调整通知函,说从××日起,产品单价全部上调5%,其中包含已下订单未交货产品。买卖合同的交货期是20天,目前已有几批订单已经延误交期,请问我方要求索赔的话,在合同法中有什么依据?

签订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价格,并延误交期。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直接找乙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甲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20
乙方在这个案件中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擅自变更价格,二是迟延交货,迟延交货均属于违约,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一百一十三条、一百一十四条以及双方的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因此在未取得你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擅自变更产品价格,属于对合同主要内容的变更,该变更对你方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乙方仍应按原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和交货期限交付产品,否则即为违约。
2、乙方在变更产品价格后,有几批货延误交期。根据合同法第六十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时交货,现乙方延迟交货,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的损失可以主张你们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或者损失的计算方法(如果没有,建议以后增加),或者主张你们因延迟交货所造成的的损失(要有相应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主张乙方继续履行。
3、建议你们先发一个通知函,大意就是上述两点,一是重申乙方的擅自变更未经你方同意,对你方无任何法律效力,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二是乙方迟延交货的的行为给你方造成了损失,具体可以简单列举,或者主张违约金,给乙方造成压力;三是告知乙方如再延迟交货,将走法律程序。
以上为依据你的情况,结合法律法规的个人思考和建议,希望对你处理问题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1-03-24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发生的利益
再次对于他的通知对于已经签订了且生效的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除非你方同意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3个回答  2018-03-28
根据合同法第30条 对原有合同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的要约。只要你明确拒绝对方要求,他们的这个新要约无效,仍需按合同期内的旧内容履行,否则视为违约。
第4个回答  2011-03-24
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变更条款无效
导致合同相对方经济损失的 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可以要求其继续按合同履行义务 如无法履行可要求终止合同追问

请问上述回答可在合同法中第几条第几款中查到,以便在对质时有所依据。
因为是长期友好合作的关系,在合同订单中并没有签违约赔偿及交货期等细则,交货期可由以往订单与交货中查对,但不知道如何与乙方索赔违约赔偿金。

追答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 违约责任 具体法条你自己搜吧 我不背法条 考试也不问第几条 只答内容
交期不约定可以按习惯 但是也可以签补充协议啊
合同意思自治原则 如果没有约定只有诉讼了 具体比例和金额 按违约性质 比如迟交 按天 履行瑕疵 要看有无担保 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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