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元牌元诺胶囊传销

胚元牌元诺胶囊传销

胚元牌元诺胶囊不是传销,截止2019年2月25日胚元牌元诺胶囊未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传销。

胚元牌元诺胶囊由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公司是辽宁省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控股的股份公司,是一家致力于人类健康产业的高科技生物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生物制品(保健食品、食品、生物制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元诺胶囊是获得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认证的保健食品,主要成分是超氧化物歧化酶多酶、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过氧化氢酶,三酶合一,主要还是以调节体内酶减少的问题,作为人体所需补充剂,并无治病效果。

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依法成立,合规经营的企业,不是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需符合以下三条: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扩展资料: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点击进入;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首页搜索框输入“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点击查询;

三、在搜索的结果中找到“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点击进入;

四、从搜索的结果可以看出,辽宁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正常开业状态,未被列入异常名录,不是传销。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8-11
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工商管理机关进行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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