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买的房子,交房半年后开发商就把我们房产证的复印件给了我们。因为我们是贷款按揭买房,开发商说我们的房产证原件还需要交给**办理一个“不可再次抵押”的一个手续,说是两三个月就可以下来,然后一直拖了半年,在询问我们的房产证时,一会说在银行,一会说在房管局,一会又说在抵押公司。请问有哪位知道,按照程序,“不可再次抵押的手续”在哪里办理的呢?询问开发商之类的答案,就请免了回答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