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着汽车数量的增加,交通事故的几率逐年递增,因此,上级相关职能部门不得不采取措施从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着手,制定更加严格、标准、文明、安全的考试规则。以求培训更加优秀的机动车驾驶员。这即是国情,又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必然。
2.一方面,职能部门制定考试规则会体现出更加严格、细化、更符合现在交通行车实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掌控考试通过率来降低交通安全隐患。
3.另一方面,职能部门要求培训单位通过扎实、真实地实践训练,提高每名学员的基础操作能力。如何才能做到扎实,真实?不言而喻,增加培训学时、制定考试学时限制、建立远程学时监控、实行实操课时即时照相等等,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同时,也相对得增加了驾校的成本。这样一来,培训单位会成本增加也就顺理成章了。
4.从拿到驾本的学员中抽取100名学员做问卷调查,15%的认为相当难考,69%的认为只要能克服心理压力就能考过,16%的认为相当好考。从调查结果看心理因素是能否通过考试的主要因素。驾校一名资深教练说,考本就是考心理。一名驾校校长坦言,“只要自己有信心,考本就是练练车!”
5.考本并不难,难就难在对细节的灵活掌握!能否克服恐惧心理、练就扎实的驾驶技能才是考试通过的关键所在!
1.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2.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3.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摘自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关于劝告汽车司机批准方式的最低统一规则》)
4.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5.2018年4月1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颁布行政命令,授权运输工务司司长罗立文,代表澳门特区与国家公安部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