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借条写的三个月后还,现在她起诉我我还该还吗?她的起诉是否已过起诉期

1997年我兄弟当时需要钱做生意,但是回家向他媳妇要,媳妇却不给,只好托我以我的名义向他媳妇借来给他,当时我借了,也打了借条,借条约定三个月后还,我借了钱后,转手也给我我兄弟,当时由于是亲兄弟,所以也没有写收条,只是在过了一年后,也是处于担心,就随手写了收条,但是记不得借款具体时间,就大概写了个,2003年,兄弟去世了,最近兄弟媳妇却拿出那张欠条,到法院起诉让我还钱,十年间,兄弟媳妇也没有让我还钱,我以为自己有收条不怕什么,但是现在才发现,由于当时马虎,写收条时估算的日期却比街钱时早了几天,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你好,你打给你兄弟媳妇的借条上明确约定了三个月后归还,现在时间早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而且你兄弟打的收条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你已经归还了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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