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2
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不应诉、不答辩、不提供证据,视为放弃对原告提供证据的抗辩权。如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且能够形成证据链, 法院将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2个回答 2010-12-08
可以缺席判决,正常开庭 ,下了传票无正当理由不来,可以缺席开庭审理判决。 如果法院找不到被告,应该会发公告,你交纳公告费后,等三个月,就可以开庭审理判决了。
第3个回答 2010-12-08
分两种情况,如果法院能见到被告,下了传票无正当理由不来,可以缺席开庭审理判决。
如果法院找不到被告,应该会发公告,你交纳公告费后,等三个月,就可以开庭审理判决了。
第4个回答 2010-12-09
可以缺席判决,正常开庭. 缺席判决、据传。如果你们是原告那这个对你们是好事情,因为没人和你们抗辩,但是判决结果却可以约束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