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父母准备给现金 目前还没有领证 大概20万左右
但男友要求嫁妆全部用来偿还房子贷款,房子是他以前付的首付,也是他名下的
如果我用嫁妆在婚后全部用来还贷 那这些钱还算是我的吗 根据新婚姻法 会不会最后房子也是他的 这些钱也投进房子也不算我的了?
如果希望这些钱仍然归我名下个人财产 但又要用来还贷 有什么好的办法解决吗
如果我准备在婚前将我家人给我的嫁妆做公证为我的个人财产,即父母赠予我个人的财产,是不是只要我和我父母去做公证就可以了?这部分钱是不是一定是我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我把这笔钱拿出来用作还贷和购买家电,装潢等,是不是就算是共同财产了?有没有办法保护这些为我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