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人去世了,有一栋房子,市值100万,有两个儿子,但是大儿子已经去世,大儿子的媳妇招过来一个男人,结婚领证已经过了几年了,大儿媳妇也去世了,现在大儿子家只剩下一个女孩和那个男人。请问老人的房产怎么分割?要不要分给大儿媳妇的现任老公
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规定
如大儿子的媳妇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人分的一定的份额,其分得的份额在其去世后可以有其现任丈夫和女继承。
《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婚姻法》(第四款)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个女孩”看是和谁生的,如果是前任丈夫生的,其有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祖父的遗产,分得一定的份额。如果是和后任丈夫生的,不具有血缘关系,没有继承权。(此时的代位继承优先于大儿子妻子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说不该说的,此种情形在大儿子和其妻子的去世后,如果女一直健在,后任丈夫没有资格继承,只有在女儿去世后才有继承权)
如果以上两中情形都不存在(大儿子妻子在大儿子去世后没有尽赡养义务,女儿是和后任丈夫生的)后任丈夫无权继承。
您是律师吗?
追答是的
大儿子和大儿媳妇都是在老人之前去世的
大儿子和大儿媳妇都是在老人之前去世的
追答老人的房子由大儿子的女儿和二儿子共同继承(老人的老伴先于老人去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