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房子是祖父遗留下来的木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前年办理了建房证准备翻新。但是没办理好新土地使用证,只缴纳了该缴的费用。建房过程中屋后的邻居突然发难,说我们的房子太高,挡住了他的采光,不让我们建房。还去国土局、城建办投诉,并把我们和城建办告上了法院,法院2审下来都是他败诉。后来她干脆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时候不给我们签字。结果到现在土地使用证都没有办理成功。现在房子已经完建,并装修完了。请问现在这个房子是否能够办理到房产证。
另外这个房子的权属现在又什么问题没有。日后如果县城扩建拆迁会不会有影响,房产证在建好后要多长时间内办理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