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税,是指预先扣缴的所得税。它不是一个税种,而是世界上对这种源泉扣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
通常情况下,支付给境外投资方的股利和利息应支付10%的预提所得税。但是以下情况可享受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国税发[2010]75号);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国税函[2009]601号);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国税发[2009]124号 );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国税函[2009]81号)。
扩展资料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从中国境内取得的存款或者贷款利息、债券利息、垫付款或延期付款利息等。贷款协议中的所谓“安排费”、“承担费”和“代理费”是伴随该项贷款业务发生的,应视同利息收入合并征收所得税。
对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以房屋作为抵押向外国银行或外国企业借款,逾期不能偿还本息,而将房屋赔付给债权人,对债权人取得的抵押价款中含有利息的,应依法征收预提所得税。
外国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向中国境内用户提供设备所取得租金的扣除设备价款后的部分,如果其中所包含的出租方贷款利息的利率不高于出租方国家出口信贷利率,租金支付人可以按扣除上述利息后的余额,扣缴预提所得税。
按预提方式,即由所得支付人(付款人)在向所得受益人(收款人)支付所得(款项)时为其代扣代缴税款,课税的一种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提所得税
预提所得税,简称预提税,是指预先扣缴的所得税。它不是一个税种,是世界上对这种源泉扣缴的所得税的习惯叫法。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有机构、场所,但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股息、红利)、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和其它所得,均应就其收入全额(除有关文件和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外)征收预提所得税。
以下情况可享受较低的预提所得税税率:
1、境外投资方是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国家的税收居民。
2、满足协定所列的低预提所得税条件。
3、境外投资方是此类收入的受益所有人。
4、向主管税局申请享受协定待遇。
5、境外投资方直接拥有该中国居民公司的资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连续12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税收协定规定的比例。
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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