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今年成立,做电子商务没有实体门面。这几个月来都没有营业,没有销售额,我们没有请会计,都是自己在办理税务。国税每月15日前都会电话通知办理,但是,地税局2个月没有申报了,却连个电话通知也没有,今天实然接到地税管理员电话说要交200元罚款,请问这样合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按照国家规定的,要交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我们公司每月是零申报,请问应该要交多少罚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