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01
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一般都会有报酬的,但是基本上很低。由于律师行业比较特殊,是需要不断的去学习实务操作的经验,所以如果你打算从事律师行业,就不要太计较眼前的薪资,而是要不断的学到的新的东西,这些东西以后就会成为你财富的来源。因此,如果你打算做律师,就不要想太多,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加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1
法律上没有实习这个概念

实习期间法律上是按试用期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有些单位叫试用不叫试用,叫实习,其实就是规避法律,法律是不认可的,还是按试用期算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有一个例外,如果是学校组织去国家机关实习,就没有工资,也不按《劳动合同法》走
第3个回答  2010-12-01
可以有报酬,在校学生的实习按劳务合同关系处理,在校学生还可享有意外险.实习律师属于正常就业了.
第4个回答  2012-08-30
赚经验的:
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中倒是在全国范围内比较早地对实习期间的工资支付问题作出了规定。该办法第十一项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后,在试用、实习期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该办法强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更何况,该办法第一项就声明:“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其适用范围不容质疑,该办法中所说的实习期肯定不包括在校学生的实习。

各位看官搞清楚,学生没有毕业,实习怎么签订合同呀,哪里来的的劳动关系呀,
实习生签订没有毕业签订劳动合同, 这个就是违法,不正规.

实习生按照国家规定是没有直接工资的说法. 最多是部分公司会提供部分津贴.

出门在外实习还是好好的学习,别为了那么点小钱, 将来肯定会没有出息的.

孟子还说: 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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