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拖拉机上路,有什么规定?

对拖拉机上路,有什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以嘉兴市为例,嘉兴市实施城镇区域拖拉机限行措施;从2018年11月起,嘉兴市全市域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上道路通行,对于本地籍的从事农业生产运输的拖拉机实施通行证管理。

据嘉兴市交警部门介绍,对驾驶拼装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拖拉机并强制报废;对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道路行驶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拖拉机并强制报废;

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的,一律扣留车辆,驾驶员予以拘留(外省籍拖拉机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直至查清车辆来源);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一律扣留车辆;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一律扣留车辆。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1日折抵暂扣期限1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管理规定办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嘉兴市民可向公安交警举报拖拉机违法上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其他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参考资料: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http://www.fabang.com/ask/browser.php?tid2=17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