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一名木工,经常给别人打打临工,于2010年某月某日开始在以个人小钟的承包名义下做工(小钟是一名没有公司资质的个人承包商),小钟在2010年某月某日受XX锦苑26幢的房东XXX的雇佣下带着我爸爸几个工人到房东的别墅做工,非常不幸的事情发生在2010年某月某日的早上9点几分,我爸爸从施工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导致脊椎骨腰部附近的一节股暴烈性骨折,目前还在医院住院。
在事情发生的当天上午,房东和帮他管理施工的一位人员,也到医院进行过探望,并说有什么事情可以联系,还和医院的张院长通了一次电话,说帮忙照顾一点,当时虽然我们很难过,但是听到了作为房东等主要责任人的态度,我们还是感到很欣慰,作为工头就是叫我爸来做工的小钟从一进医院就主动负起了主要责任,交付了到2010年12月X日的住院期间医院所需的全部费用,而房东在我爸之后的住院期间一次都未曾探望,更没有支付任何的费用,只是在小钟的要求之下房东才是借款的名义借给了小钟3万元人民币,并打了借条,因为小钟给房东目前做的工程费用估计是9万左右的工程,无奈的小钟也和房东谈及过这方面费用的问题,可房东的表态是他只能意思意思,处于人道主义的考虑,顶多一两万,其他的费用都由小钟来支付(小钟说的),为此我于2010年的12月19日于房东XXX通过一次电话,希望能通过沟通,大家能好好的解决好这件谁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内容如下: 你好 我是住院的那个蒋国朝的儿子,就是这个事情我们总要好好的解决一下吧,房东直接说:你来找我干什么,你找小钟去呀。我说:我们也了解过这方面的法律,也咨询过律师。。。没等我接下来说,房东就直接接一句,那你让律师来和我说。就这样,一次本想好好商量的一次谈话就在房东这样的态度下终结了。
不管是作为家属还是小钟,我们双方都很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要知道出现这样的人身伤害吃苦受罪的是我爸爸和妈妈啊,住院期间的那么长时间都没有好好睡过一个觉,手术前是那么的煎熬,手术后更是每个晚上都要咬牙的忍痛,还不时的发出痛苦的呻吟,我妈妈就是在我爸这样的病痛折磨下日夜守护着我爸爸,家里还有一位将近9旬的爷爷,冬天来临,本应该我爸妈照顾的时候却不能顾及到我爷爷的生活,现在爷爷一个人在家连烧饭用的材都已经快用完了,老人家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大儿子今年26岁,去年刚结婚,其妻子刚怀孕3个月不到,本应该保胎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却还要每天烧饭给爸妈,劳累导致胎儿发育太小并严重缺钙,小儿子24岁还没有结婚,现在在绍兴租房生活,我们的生活已经很困难了,可是又加上这样的事情,我们平凡的生活全乱了,平时本来就很拮据的生活还要给爸妈买补品,每天买水果,这些开销已经造成我们经济的紧张,我们连普通平凡的生活都已经不能过了。哎,真是想不到啊,房东开着那么大的公司,又买了那么好的别墅,名副其实的富有人家,我们不会多要你一分我们不该要的钱,为什么连这样因该承担的责任都不愿意承担呢,我们没有任何过分的要求,我们只要责任人能负起应有的责任,再怎么样都有法律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就这样应该有的要求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房东他都做不到,哎。。。。。。
关于费用方面我们也向院方了解过,住院期间的费用大概8万元左右,目前小钟已支付64000元人民币。
小钟和我们说在房东不配合的情况下他无力再支付之后的费用了,之后的费用由我们家属方先垫付,我们这样的家境实在无力支付这样的巨大开支,实在没有办法,我们也只能通过走司法途径来解决这件事情了。
请有这方面专业知识的朋友帮帮忙,我该怎么样办,按怎么样的步骤走,我爸的这个情况又属于什么案件,我又需要准备些什么,如果要请律师,请律师的费用又是怎么样的
?谢谢好心人帮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