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刚成立的劳务公司,用工单位把我公司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保、劳务费打到我公司账户,由我公司发给派遣员工。我知道公司的营业税的计税基础是我公司的收入减去发给派遣员工的工作和社保,那我的主营业务收入应该写开具发票的金额还是申报纳税的金额?具体该如何做账呢?会计分录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