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直行的时候从右前方驶出一辆汽车 该汽车准备又转通过人行道驶向机动车道 因我着急上班车速快没有避让过去 撞到小汽车了 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对了 我的电动车应该属于电动摩托车 无牌无照
为机动车全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可以通过互联网共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线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我本来想给他100块钱 毕竟我着急上班 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是他想讹人 所以我现在想报警 胜算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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