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时认缴金额未按规定时间实缴,会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属于瑕疵出资,需要履行补足责任;如果金额特别巨大,后果严重,则可能构成虚假出资罪。

具体分析如下:

一、瑕疵出资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13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

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他股东可以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对瑕疵出资股东提起代表诉讼 责任主体紧及于公司

时的出资股东自身,而不及于从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继受股份的善意后手。

《公司法》  
第31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 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32条  公司设立时其他股东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既包括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的资本充

实责任,也包括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清偿责任                          

二、虚假出资罪
《刑法》  
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

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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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24

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此外,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等信息以后均是向社会公众公示的信息,如果客户看到股东长期没有向公司实际缴纳注册资本,有可能会认为股东没有实力,会降低对该个公司的信用评级,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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