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不同
股指期货,英文简称SPIF,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到期后通过现金结算差价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权就是判断股指期货的涨跌,只需要付一定的权利金,如果判断正确,可以卖出权利,获得权利金收益,或者行使权利,买入股指期货,平仓后获得股指波动差价的利润;判断损失权利金。
2、特点不同
股指期权相对其他期权来说具有风险小(最大亏损是权利金),盈利大(行使权利后的期货差价)的特点。
除了金融衍生产品的一般性风险外,由于标的物自身的特点和合约设计过程中的特殊性,股指期货还具有一些特定的风险。
3、保证金制度不同
期货交易,无论是卖方还是卖方,都需要一定的保证金作为抵押。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不受保证金制度拘束,保证金仅对期权卖方有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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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是指一种合约,该合约赋予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期权卖方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资产,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金融产品。
期权实质反映的是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权利金后,就从卖方那里获取了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使得买方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购买股票的期权称为“认购期权”,出售股票的期权称为“认沽期权”。认购期权等同商品期权当中的“看涨期权”,认沽期权等同于商品期权当中的“看跌期权”。期权买方获取的是一种权利而无履约义务,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期权卖方仅有履约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买方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
期权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内涵价值,即标的股票或资产与行权价格的差价;二是时间价值,代表持有者对未来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期望与机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期权的存续期越长,其价格会越高。
由于期权也是实行T+0交易制度,使得很多投资者认为,期权与股指期货交易极其相似,其实不然,两者之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一)两者所面临的风险程度存在较大差异
首先,股指期货采用的是保证金制度,盈利和亏损的空间都是无限的。而期权买方只承担有限的风险,即使最大亏损也只是亏损掉全部权利金而已;但期权的卖方因担负着履约的义务,从理论上存在收益有限(就是收取的权利金),而亏损无限的风险,买卖双方的权益和风险是不对等的。
(二)两者的涨跌幅计算方法不同
股指期货每日的价格涨跌幅度是按照一定的准则设定的,比如,沪深300股指期货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在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而期权每日的涨跌幅度的计算公式常都较为复杂,公式中通常包含标的股票或资产的价格,这是因为期权的价格主要是由其标的股票的价格决定的。标的股票价格的小幅变化可能会造成期权价格的大比例变化,因此,期权盈亏幅度通常要比股票或股指期货大得多。
例如,上证50ETF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期权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其中: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且,认购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且,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三)两者到期时的交割方式不同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交割采用现金交割制度。而期权到期涉及股票实物交割行权或商品期货合约的交割。
例如,上证50ETF期权的交割是买卖双方交割规定数量的上证50ETF份额,而像玉米等商品期权的行权则是买卖双方获得相应玉米期货的多头或空头合约,交割的双方都要事先在账户中存有保证金,再去做期货,比较麻烦。
到期交割时,期权买方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当期权买方选择行权时,期权卖方有义务满足期权买方的行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