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可以转学吗

现在在两院就读初一,想初一下学期转学回四中可以吗

初中生转学需要资料:

1、第一个是原就读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和《学生素质评价手册》或《成绩单》

2、第二的是《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第三个是户口本、学生本人身份证(儿童证)。

4、第四个是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或现居住地街道租赁办出具的在本学区租房一年以上的合同。 

5、第五个是计划生育证明 ①凡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转学需要办理的程序:

1、第一步是凡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到原就读学校(A校)开具《转学联系函》;

2、第二步申请者的监护人填写《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3、第三步是申请者的监护人携带《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学区学校(B校)申请学位,并验核材料。

4、第四步是受理插班申请的学校(B校)给“同意插班的学生”开具《转学联系回函》;

5、第五步教育局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提出改派意见后,将该生的《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返回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

6、第六步原就读学校(A校)在收到《转学联系回函》前,应当保留该生的学位。

7、第七步,受理登记的学校(B校或C校)在开学一周内将本校《转入(出)学生名单汇总表》及《XX区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转学联系函》等入学资料整理好,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送基础教育科审核,不按时上报审批、手续不全者不能取得学籍。

8、最后一步是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有转出和接收插班生的学校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将本校学生流动情况录入《学籍管理系统》。 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原学校的转学证明,区教体局签字盖章证明。

扩展资料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若干规定

百度百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百度百科: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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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可以是可以,但是中途转学会需要办理好多很多手续,学籍的问题处理等问题。
如果实在不想在现在读的学校读书,可以考虑转学,只要把手续全部办理完成。
第2个回答  2019-09-21
那要看你转民办私办学校,私办学校一般都转不去,可以在你原来学校保留学籍,转校提供学校转学证明给你要转入学校,学校就会给你办理相应学籍。
只要你提供原来学校的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经过查实,学校就会把学籍转过去,不过这还的你去详细咨问学校学籍管理科
第3个回答  2019-09-12
初中可以转学的,只要你办好转学所要的一切手续,这样你就可以转学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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