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财产都给了儿子竟行公证,结果儿子不善养老人老人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只要父母对子女尽到了抚养的义务,那么子女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责任不因继父母的身份改变、也不受是否继承财产影响。实际中,因没有分的财产就认为自己可以不用赡养父母的人可就注意了,这种认知是错误的!哪怕你一分钱都没有分到,只要你的父母养育了你,你就应该赡养父母!只是在司法实践中,基于公平的考虑,获得财产多的子女,需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第1款规定,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虽然老人把土地和所有财产都给了儿子,仍应当继续给老人养老费,如果不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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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5
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情况直接到法院去进行起诉就行了。一般这种情况法院会偏向老人的。老人你申请法院要求强制子女进行赡养义务。也可以重新要回自己的财产。
第2个回答  2022-03-31
,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父母把财产给儿子而且公证了,那是父母的权利,当然如果父母在世儿子不孝,这个公证是可以取消的。其次就是儿子不赡养老人,那儿子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赡养父母属于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涉嫌犯罪。只有情节严重的,才可能涉嫌遗弃罪。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3个回答  2020-08-25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4个回答  2020-08-25
老人在没有生活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子女赡养的,毕竟赡养老人是中国的传统美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老人在你小时候抚养你了,在子女不赡养的情况下,老人可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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