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债务人“跑路”了,如何算诉讼时效~

如题所述

理论上讲应该是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即从失踪这天起,诉讼时效停止计算,等他重新出现继续计算。失踪不是诉讼时效
中断的事由,即不是重新计算,而是继续计算。
可是因为传票无法送达,要公告,花费更多时间和金钱,加重了债权人的负担。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此,在债务形成之时,即借钱时,或者催款的初期,这时债务人的配合意愿比较高,应该此时尽量对利息,担保方式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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