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1
结婚时父亲所给的钱,就是给你个人的,不存在其他的歧义,你丈夫一家人有想法,想要这笔钱,给不给你作主。如果必须要什么证明的话,与你丈夫作个公证,这笔财产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因为这个公证明确是婚前财产,不是婚后财产,让你丈夫一家人明白。再不要麻烦你的二位老人公证了。如果你丈夫不同意公证,你把钱还给你父母,或者无奈了由父亲作公证。
第2个回答 2010-12-21
现在一样可以去做公证。口头的表示是不行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1、与你父母写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协议中明确这是对你个人的赠与,且将钱款打入你个人名下,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4个回答 2010-12-21
让你父母写个赠与协议,你和你父母签字并公证就行,现在公证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