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妻俩准备离婚了,但是他说他父母付出了,所以要拿回,我想问下,夫妻两人婚姻期间,跟男方母亲住,因为男方没有稳定的工作,一直没拿回过家用,所以生完孩子后男方母亲承担了大部分生活费,以及照顾孙子及出了孙子大部分的奶粉钱和两年的幼儿园费用,这算借款还是赠与,如果离婚时,孩子归了女方,男方索要曾经的生活费及抚养费,女方该不该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