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法规程序落实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999年土地二轮延包时,母亲一户因故人不在村里,可户口

直在村里,原承包地7亩多也从没转让过。共7亩多承包地在1999年被漏延,并且其中1.8亩地被经办人员失误签给村里一农户(此户有原承包地),政府给该户发放了包括1.8亩在内的经营权证书。余下5亩多地没落户签合同。经过母亲和我本人十多年的奔波诉访,2012年7月,村委会给母亲按原承包的7亩多地办理了顺延延包合同、并由2010年7月后划归辖区下属办事处给办理了经营权证书,但没入延包土地帐薄上。并且1.8亩地还在那家农户的延包合同里丶原2010年7月前辖区政府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和土地帐上。

如果你说的是真实的,你可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申请仲裁,把第一轮承包时的资料找齐,还要找一些证人,要证明在第一轮承包时是你的承包地,再找个律师作代理。你胜诉的可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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